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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貿易壁壘中,美國是主要對中國提起貿易壁壘措施的國家,而且多數案件提起后都被裁定肯定性損害,并裁定一個較高的中國統一執(zhí)行稅率。一旦頒布反傾銷令,相關涉案產品的出口企業(yè)需要應訴獲取分別稅率權和分別稅率,才有機會繼續(xù)美國市場的銷售。
由于美國對華的歧視,認為中國企業(yè)都是受中國政府控制,需要從法律上和事實上審查企業(yè)是否受中央政府控制。通過審查,如果不受中央政府控制,該企業(yè)才有分別稅率權資格,并需及時向美國商務部遞交官方問卷答卷及書證文件。
在遭遇反傾銷早期,中國應訴企業(yè)比較少,主要是多數外貿企業(yè)均為國企,其他企業(yè)沒有意識到分別稅率為企業(yè)帶來的利益和好處。
分別稅率權審核的主要內容是讓應訴商證明其獨立于政府之外,自行制定價格,自行確定管理人員,自行與客戶簽署合同等等。應訴過程中,對于以前年度從未取得過分別稅率權的公司,美國商務部要求首先要提供“分別稅率權申請(Separate Rate Application)”,商務部將對分別稅率權申請的問題及書證進行嚴格的審核,以確定是否有分別稅率權資格。
因為商務部資源有限,對于獲取分別稅率權的公司,如果是年度復審,一般根據出口量選擇2-3家強令性應訴商,按照完整的程序審核并核算單獨的分別稅率。在這個過程中,應訴企業(yè)必須及時、完整地向美國商務部遞交所要求的答卷及支持文件。由于商務部問卷非常專業(yè),企業(yè)需要及時尋求專業(yè)律師和會計師指導協助,以避免商務部認為未盡其最大努力配合,而使用可利用事實裁定不利的結果。而對于出貨量小沒被選上并遞交分別稅率權申請的應訴商,商務部將根據強令性應訴商的稅率計算一個加權平均稅率。
對于積極應訴獲取分別低稅率的企業(yè),不但可以繼續(xù)其銷售渠道,甚至還會擴大銷售渠道,因為當裁決結果一旦發(fā)布,美國商務部將會在官方網站發(fā)布結果,并且將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指令美國海關據此征稅,同行業(yè)的美國進口商也將會得知稅率結果,所以獲取單獨低稅率的企業(yè)的好處即為直接的經濟利益。